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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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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金城花园,一个已经有二十多年历史的社区。如同别的社区一样,这里住的大多是些普通的人家,领着普通的薪水、过着普通的生活,平日看见点个头打声招呼,茶余饭后彼此邻居闲拉闲扯一番。

    又是一个夏季的到来,宁静的午后,知了的叫声,仿佛是在给炎夏进行着最恰当的配乐。

    好帅啊!这种角度的拍摄,配合上这样的一张让人哈到流口水的帅脸,简直就是让人百看不厌嘛!。

    手捧着一本安七炫最新的写真集,童依依两眼死盯着写真集上的俊脸,只差没有射穿纸张了。

    唔不知道什么时候,她才可以有幸做这些个明星的摄影师,让他们在她的镜头前摆出各种的pose,而她则只需要尽情地看,尽情地拍就ok了。

    “童依依!”重量级的叫声,骤然在耳边响起。

    而安七炫的写真集则受到地心的引力,呈垂直状态地掉落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“哇,老妈,你别这样吓人好不好。”童依依看清站在面前的人后,拍了拍胸口道。突如其来的叫声,没有吓出心脏病那是她定力好。

    “什么吓人?我问你,现在都日上三竿了,你怎么还不去上班?”一手揪住女儿的耳朵,童母没好气地问道。

    太丢脸了!她都几岁了啊,老妈居然还这么对她“今天公司放假啦,还有妈,耳朵好疼啊!”求饶就要赶快,不然耳朵拧出淤青来,向谁哭诉?。

    “放假?”童母手一松,童依依赶紧护着耳朵猛揉“是啊,是啊,放假啦。”况且,她像是会跷班的那种人吗?怎么看都不像吧。

    一手揉着耳朵,她弯下腰,准备拾起方才掉在地上的写真集,谁料另一只手的动作显然比她快速多了。

    “就算放假也该自己找些事情做啊,一天到晚,就知道看这些个没用的东西!”童母的手猛抖着写真集,纸张在抖动中发出“刷刷”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啊!”凄厉的惨叫声在房间中响起“我的安七炫啊!”它何其无辜,竟然遭受到此种待遇。

    “安什么安?!”一脚踹上了她的屁股,让她整个人呈乌龟状地趴在了地板上。

    太藐视她身为公民的权利了吧?她要抗争,她要夺回主动权!“妈,你都不知道安七炫有多帅啊,他的眼睛啊”“啪!”屁股上的脚印多了一个。

    “他的鼻子啊”“啪!”脚印再舔上一个。

    “他的嘴巴和眉毛啊”“啪!啪!啪!”一连串的脚印印上了某女的屁股。

    威武不能屈,此乃大丈夫是也。不过她是女人,所以屈服是可以原谅的吧?。

    童依依双眸含泪,一个劲地护住了臀部,以防再被踹上几脚。

    上天可鉴,不是她不反抗,而是她的老妈——实在太没欣赏美丽事物的眼光了!。

    寂静的房间,一人一狗相对而视,沉默之中迸发着强烈的信息,然后在一刻钟之后,几乎有半人多高的黑色犬儿趴下了身子,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唔咽声。

    “你真打算把这只笨狗扔给我来照顾?”男人把视线从黑犬身上移开,不甚耐烦地看着正悠闲地喝着他珍藏的xo,笑得一脸媚然的女人——他的姐姐,莫白蝶。

    “兰卿,你真聪明,我都还没说呢,你就知道我想让你来照顾小黑啊?”女人的笑容更加灿烂,一口白晃晃的牙齿在灯光之下闪动着光芒。

    聪明?!莫兰卿鼻子哼了一声。只要不是太白痴的人,都可以从自己姐姐的眼光之中看到这种意图“为什么要来找我?”毕竟平时从来不把宠物带来他这里的姐姐,居然会主动带着心爱的大犬来访,就足以让人觉得奇怪了。

    “谁让你是我弟弟呢,不找你我还找谁。”说是这么说,但是上天明鉴,在来这里之前,她跑了不下七八个地方,无奈小黑一脸凶相,吠叫不止,害得她的那群朋友没有一个敢代为照顾。

    “是吗?”修长的手指无声地敲击着沙发的扶手,莫兰卿摆明着嘲弄。

    “还有啊,要不是我要陪你姐夫去法国谈一笔生意,我也不会来麻烦你啊。”莫白蝶继续说道。

    “是去法国度结婚一周年的蜜月吧。”莫兰卿指出事实。明明是度假顺便谈生意,但是偏偏有人要反着说。

    “嘿嘿,反正都差不多嘛。”她干笑两声含糊道“好了,就这么说定了,小黑我就暂时放在这里,最多三个月后我就会来领回。”说着,莫白蝶放下手中的酒杯,忙不迭地准备离开。

    “等等!”低哑的声音,使得正准备跨出门槛的女人定住了身子。

    “我讨厌动物。”莫兰卿一口回绝道。只要是认识他的人,都知道他对于动物的同情心几乎等于零。“哎,我知道啊。”话虽如此,但是莫白蝶却丝毫没有收回请求的意思“可是小黑很喜欢你啊,我还是第一次看到,小黑这么乖地趴在你面前。”

    “没人规定它喜欢我,我就一定得收留它吧?”他不耐烦的视线又扫了黑犬一眼。

    可怜的小黑,与其说是喜欢,倒不如说是动物的本能告诉它,眼前的男人绝对是个厉害的角色,不是它一条“小小”的狗狗可以抵抗得了的。

    “你你”莫白蝶语音一顿。看来只能使出杀手锏了“如果你肯照顾小黑三个月,那么我回国之后,可以放你两个月的大假。”她说得不甘,如果不是为了小黑如果不是。

    “你肯放我假?”眸子一眯,他看向她。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她双手一摊“虽然你对公司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人,但是我想两个月,我应该还可以顶得住吧,父亲这里我会去说,不过你也要保证,两个月后一定要准时销假。”

    放假他有多久没有放假过了?莫兰卿不觉地敛了敛双眸。从小,他都知道自己与别的孩子是不同的。

    当同龄的小孩在玩耍的时候,他却是解着一道又一道的方程式。他是电脑类的天才,在吸收电脑知识方面,他犹如海绵一般迅速且没有饱和。

    而父亲,也很好地开发了他的天赋。莫氏集团由十几年前的三流集团,一跃而成为中国十强的公司,他可以说是功不可没。可是,也正是因为他太重要了,所以他在莫氏集团活得比谁都辛苦。永远都需要去吸收最新的知识,永远都要研发出领先于其他公司的产品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,莫兰卿抬头答应道。拒绝照顾一只笨狗,和得到两个月的自由时间,他怎么都会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。

    得到了肯定的答案,莫白蝶走到爱犬身旁,纤纤玉指抚上了正一个劲地颤抖着的小黑“小黑,你千万要听兰卿的话,知道吗?”临走之前,她不忘努力地叮嘱着爱犬一番。

    谁叫兰卿对动物的耐心奇差无比,要是一个不小心惹得兰卿发怒,那么小黑的下场可想而知。

    “汪!”狗儿发出一声叫喊,狗脑袋一个劲地往主人的怀里钻。就算狗脑不及人脑,它也知道,留在这里绝对是种煎熬。

    只希望三个月之后,它不会成为一道狗肉大餐。

    “你们相信吗?我老妈居然一连踹了我十一脚耶!”一家位于市中心的冰店中,童依依努力地向着其他两个死党哭诉道。

    十一脚,不是一脚,光是那看着让她心酸的淤青,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消得掉。

    “哇,童妈妈好有魄力啊!”贾晓容一脸赞叹说道。想她这辈子最佩服的,就是此类敢打敢骂的女人了。

    “砰!”童依依整个脑袋几乎垂到了桌上“晓容,你这是在安慰我吗?”她究竟还是不是她的死党啊,说这种话,分明就有落井下石之嫌嘛。

    “可是童妈妈真的是好、好,我不说了。”在死党恶狠狠的目光中,贾晓容很识相地闭上了嘴巴。“对了,敏敏,你没什么要说的吗?”把目光射向了另一死党,童依依问道。

    “说说什么?”嘴里塞满了冰淇淋球,官敏敏眨动着眸子问道。

    “你”玉手一指,她含泪欲泣。狂恨啊,为什么她的死党都是这副德行?。

    “依依,我发现啊”丝毫没有发觉对方难看的脸色,官敏敏很认真地评价道“这里的冰淇淋好好吃啊。你什么时候发现这地方的,怎么不早点带我来这里?”

    “”童依依此刻只有出的气,没有进的气了。她承认,她是白痴。居然会傻到想向敏敏寻求安慰。她早该知道,敏敏的那颗脑袋中,除了食物,还是食物“敏敏,我的给你。”她把放在面前的冰淇淋推到了官敏敏的面前。现在的她,是什么东西都吃不下。

    “依依,你真好。”官敏敏喜形于色,赶紧把它归入自己的嘴巴范围。

    “哪里。”她皮笑肉不笑,整个人趴在桌上,有一搭没一搭地吐着舌头。虽然冰店里有冷气,但是还是让人觉得有些闷热。

    童依依、官敏敏、贾晓容三人打小就认识。原因很简单,因为三人同住在一个社区,小学,中学是就近入学,因此三人也当过一段时间的同学。

    认识了那么多年,彼此的家庭,彼此的爱好和习惯自然也就一清二楚了。

    童依依“好色”从小到大,举凡小区里能称得上“美丽”的小孩,都难逃她的魔爪。童妈为了她这一不入流的坏习惯,不知道揪了她多少次耳朵。不过屡教不改这词是天生为童依依而设的,反正她的这一爱好不偷不抢,她乐得继续把它发扬光大。

    官敏敏“好吃”食物最能够吸引住她的兴趣了。从小到大的志愿都是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,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以满足自己对于吃的。不过,在官家的厨房第n次差点全毁之后,她的这一伟大志愿便算是彻底被磨灭了。于是乎,既然厨师当不成了,那么就改成嫁给一个厨师老公吧。毕竟——志愿是可以折中的。

    至于贾晓容,帅气得简直无以复加。曾经在高中创造了一个学期连收725封情书的记录,而且封封情书都是出自女性之手,在三人之中是最最具有贤妻良母之美好品德的女人了。中性化的面庞,虽然琴棋书画呃,是样样不行,不过烧菜煮饭、缝补衣服、打扫整理,绝对ok。比起其他两人那狗窝似的卧室,她的卧室简直就像是精品房。而唯一的缺点,大概是她的胆子。胆小,虽然不至于如鼠,但是偏偏她的职业是警察,可想而知,这中间有多少矛盾了。所以每每出勤,她总是战战兢兢,深怕遇上重大案件。

    有气无力地趴在桌面上,童依依无聊地打了个哈欠,干脆把视线盯在了贾晓容的脸上。

    中性化的面容,有着女人的英气与男人的俊雅,细长的眉、挺直的鼻,如星的眼眸散发着阵阵“美人”的气息好帅啊!。

    “啪嗒!”透明的若有似无地滴在了桌上,引得贾晓容头皮一阵发麻“依依”努力地揉着额角,她唤着死党的名字。

    “干吗?”童依依应声道,目光依旧紧紧盯着俊颜不放。

    “你的口水呃,流出来了。”说话的同时,贾晓容顺便递上了一张面纸。

    唉?口水?!接过面纸,童依依赶紧毁灭“证据”以保持自己的端庄形象“不过晓容,我发觉你真的是越看越帅耶!”擦干了污渍,她不忘发表一下自己的评论。

    鸡皮疙瘩瞬间扬起“我对同性恋没兴趣。”贾晓容干干一笑道。

    “我也没兴趣。”童依依耸耸肩膀,不过美丽是不分年龄性别的,既然死党那么帅气,她没道理不欣赏啊“晓容啊,你有没有想过去当偶像明星?”她很认真地建议道。

    “呵呵,我想不必了吧。”贾晓容赶紧摇头,试着转移话题“对了,你不是说等会还有事要办的吗?”

    “事?”她茫然地眨眨眼。

    “送照片。”贾晓容提醒道。

    简单的三个字,激得童依依霎时从椅子上跳起来“啊,天啊!”她还真是忘了“现在几点了?”

    “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要死了,要死了!”拿起了放在椅子上的背包,童依依顾不得再多说些什么,便朝着冰店门口冲去“晓容、敏敏,我先走了。”若是再不赶去的话,那么她下场的凄惨几乎都能预见。

    “哎?”官敏敏一脸茫然地抬起头,看了看身旁已经空了的座位,再看了看一旁的贾晓容“晓容,依依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去办事了。”贾晓容拨了拨短发说道。

    “哦。”官敏敏点了点头,继续埋头吃她的冰淇淋。

    “不过——”

    “不过什么?”

    “她忘记去结账了。”

    “噗!”官敏敏口中的冰淇淋尽数地喷出。

    莫氏集团,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,几乎所有的毕业生都以能够进莫氏为荣。而童依依,则很幸运地踏过千军万马,成为了莫氏的一员。虽然呃,她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助理,不过秉着打不死的蟑螂精神,她坚信自己绝对会有出头之日的。

    而她所谓的出头之日,则是能够亲自拍那些帅哥美女的照片。

    急匆匆地跑进了莫氏大楼,童依依迅速地进了电梯,按下了15楼。

    上帝保佑,希望她的顶头上司没有发现她迟到的事实,否则,她大概真的只有卷铺盖回家一途了。当初会选择莫氏,一来是因为它的薪水给得够“慷慨”;二来则是因为她在对比了n个公司后,终于确定莫氏是最肯花本钱在广告方面的公司了,而且每次广告,请的绝对都是那些有名的艺人。所以她才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,拼了命地进了广告部。

    “叮!”电梯停在了15楼,顾不得理理一头微乱的短发,童依依冲出了电梯,朝着广告部奔去。

    “啊,依依,你总算回来了啊!”一旁的同事小田大呼小叫道。看样子,她迟到的事实整个广告部全知道了。

    “李sir呢?他在哪里?”童依依问道,她口中的李sir——李世辉,就是她的顶头上司,也是广告部的部门经理。

    “他啊!”一旁的佳惠凑上脑袋“刚才足足吼了半个小时,说要找你的人,现在大概快气炸了吧。”整个部门的人都知道,李世辉的耐心之差,堪称广告部之最。

    “就是,我看你啊,等会就准备着被李sir剥皮拆骨吧。”小田托着下巴,打趣地说道。

    天啊,不会那么凄惨吧!童依依忍不住地抖了抖身子“我我马上就把照片给他。”如果李sir真要炒她鱿鱼的话,也许她可以考虑学八点档电视连续剧那样,一把鼻涕一把眼泪,外加抱住对方的大腿。总之,抵死不能让对方给炒了就是了。

    语毕,童依依急忙朝着经理办公室走去。

    “哎!”小田的声音在她的身后响起“李sir现在在”

    “啪!”回应他的是一声不算太响的关门声。

    “李sir他现在不在办公室里啊。”小田慢半拍地说完口中的话,随即看了看在一旁的佳惠“那个依依好像已经走进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我看到了。”佳惠呆呆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怎么办?‘他’说过不希望有人打扰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”佳惠翻翻白眼,朝着天花板看着“只有天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只希望依依出来的时候,别太凄惨。

    办公室里,没有吼声、没有怒气,只有着一室的宁静。

    静悄悄的,几乎可以说是没有半点硝烟的味道。好——安静啊!童依依抓了抓一头的短发。依照她活了20多年的经验来看,暴风雨前,通常都会有着一段时间的宁静。

    “李sir”低垂着头,童依依努力地摆出一副已经认错了的表情。

    一片沉寂,没有任何的回答声音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今天迟到是我不好,虽然我多少有点事出有因。”——因为要请两个死党的客,然后发泄自己被踹了十一脚的郁闷“不过我保证,下次我绝对不会再迟到的,所以,李sir,你就行行好,放我一马吧。”她说着,努力地想要挤出几滴眼泪,以响应“柔能克刚”这一千古不变的定律。

    沉寂,除了沉寂还是沉寂。

    “李李sir”脑袋终于抬起,童依依环视着办公室,寻找着她说话的对象。

    哎?没人?!。

    水灵的眸子眨了眨,不死心地再次看了一下周围呃,其实还是有人的,只不过那个人绝对不是李sir罢了。

    颀长的身子正躺在四人座的沙发上,那是一个男人,一个她绝对不认识的男人,而且还是一个正在睡觉的男人!。

    换言之,也就是说她刚才努力做出的表情都白费了,童依依嘟了嘟嘴,然后在看清对方的尊容长相之后,眼眶中那几滴少得可怜的眼泪霎时收得干干净净,变得精光四射,以中了彩票的兴奋程度奔向了沙发。

    帅啊,帅得简直没话说!。

    不是那种娘娘腔的美,而是一种属于纯男性的帅气,刚毅的下巴、轮廓分明的脸庞、挺直的鼻梁下是微抿的薄唇。完全是一种独特的男性之美,只是那过长的浓密睫毛,使得睡美男那张男性化的面庞带上了一丝属于阴柔的美。

    好长的睫毛!童依依蹲在沙发旁,双手托着腮帮子,努力地研究着对方的睫毛。浓黑且密,犹如扇子一般地覆盖着眼眸,女人都很少会有这样的睫毛,更何况是男人。

    嫉妒啊!为什么她的眼睫毛就那么短呢?可见上帝果然是偏心的。

    目不转睛地看着对方,童依依一双手早已蠢蠢欲动。他——应该睡得很熟吧。也就是说,如果她现在揩点油,应该没人会知道。

    毕竟,帅哥不是天天能够碰上,写真集海报上的“美人”距离太遥远,哪有现实中来得让人激动。

    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,安禄山之爪慢慢地向着沙发探去五尺四尺三尺。

    “砰!”重重的声音以及女人的闷哼声响起在了办公室里。

    出师未捷身先死,估计指的就是她这种情况。没有摸到帅哥的一根毫毛,倒是被重物压了个狗啃泥。

    好重啊!童依依皱着眉,努力地想要把背后的重物甩开。到底是什么东西压在她的背上?沉甸甸的重量,以及温热的触感,还有那带着黑毛的狗爪呃,狗爪?!。

    视线终于集中到了眼前所晃动着的狗爪上,童依依迟钝地明白了事实——很显然,一只狗,一只大狗,正压在她的背上,让她五体投地地和地面做着最亲密的接触。

    “哇,有没有搞错啊!公司里能带狗来上班吗?”童依依翻了翻白眼,努力地扭动着脖子,向着身后望去。才打算好好地对狗儿进行一下教育,让它明白,淑女的背部不是区区一条狗儿可以压的。

    “乖,狗狗,能不能麻烦你现在”温柔的语音尚未来得及发表完整,一只狗爪已经踏上了她的“玉面”

    她她的脸女人的第二生命,她的这张脸,居然被一只狗给踩了!“啊!”高分贝的尖叫声顿时响起,童依依使着吃奶的劲,想要摆脱开压着她的重量。

    太过分了。她在家里被老妈踹也就算了,现在居然连一条狗都敢踩上她的脸“你知不知道我从小到大为了脸上的这张皮,花了多少钱去买保养品吗?”狠狠地瞪视着黑犬,童依依大声道“女人的脸是很珍贵的,尤其是尚未结婚的女人,脸皮就更珍贵了。我16岁第一次用洗面奶,17岁开始和同学讨论护肤秘诀,18岁为了买一整套的玉兰油,足足省吃俭用了两个月你你居然”玉手直指着狗脑袋,她的悲愤简直不是用语言能够表达的。

    “唔咕噜”黑犬晃动着脑袋,喉咙里发出了低沉的声音。像是嫌一只狗爪还不够,又压上了另外的一只前爪。

    “哇,你还踩,你居然还踩!”凄厉的惨叫声又一次地响起,童依依哇哇乱叫道。若是她的脸有什么不测,她非得把这只狗剥皮拆骨,烧了当狗肉全餐吃了。

    “唔汪唔汪”像是洞悉了对方的意图,黑犬又叫了几声。爪子踩得越是用力。

    “大大不了我不煮你就是了,你先把你的爪子移开啊。”她讨价还价,期望能够在恶犬的爪下保住自己的脸蛋。

    一个踩得欢,一个叫得响。

    “小黑!”华丽且低沉的声音突兀地响起,隐隐有着一丝不悦的味道。

    一场人狗大战终于在这两个字的音节中宣告结束。

    刚刚还嚣张得不行的黑犬,此刻正宛若小绵羊般乖乖地趴在地上,喉咙深处发出呜咽的闷声。

    而童依依,则狼狈地站起身子,看着正双手环胸,坐在沙发上的男人。他什么时候醒来的?。

    那浓黑卷翘的睫毛下,是一双带着些些不悦,些些不耐烦,以及些些寻味的眼眸。黑白分明的眼眸,白如温玉,黑如子夜。

    “谢了。”转头瞪了狗儿一眼,童依依向男人道谢。小黑?这条恶犬叫小黑吗?那么他是它的主人吗,所以恶犬才会在他的呼声下如此听话,温驯?。

    没有回答,对方压根没有看她一眼,表情证明,他此刻正把她当成空气。

    唔童依依耸耸肩,空气就空气吧,反正不妨碍她欣赏帅哥。眼珠滴溜溜地转动着,她贪婪地看着对方的俊颜。

    有些零乱的发丝有几撮垂落饱满的额头,浓密的长睫毛正随着眼眸眨动的次数而轻轻抖动着,让他的那双黑玉如珠的眼眸更显几分神秘。

    果然没有辜负他的长相,这个男人的眼眸真的很好看等等!心中闪电般地划过一抹思绪,童依依放大眼睛看着男人,现在不是讨论他的眼眸有多好看的时候吧,而是应该问赶紧收起自己一脸的花痴像,她清了清喉咙“你什么时候醒的?”

    视线终于望向了她这边“从你第一声尖叫的时候开始。”莫兰卿懒懒地道,瞥向对方面颊上那两个明显的狗爪印。

    她的尖叫“也就是说你早就醒了?”眸子不觉眯起,童依依不敢置信问道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他耸了耸肩,表示回答。那么响的声音,他想不醒都难。只不过他明明吩咐过员工,不希望有人打扰的。

    拜托!居然有这样的男人“也就是说你看我被恶犬压了半天,都没有想过要出手相助?”她大声问道。果然是恶犬主人——恶人!。

    “我为什么要帮你?”他奇怪地瞥了她一眼反问道。

    “同情心啊!同情心!你难道就没有‘一丁点’同情心吗?”任何一个男人,只要看到一个柔弱的女人——呃,是指她,被狗欺压着,多少都会出手相助吧。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很干脆的两个字,表明了他的立场。

    “你”她无语问苍天。为什么老天爷给了这个男人一张完美的脸,却又给了他一个如此恶劣的个性呢?。

    算了,好女不和恶男斗,今天就算她倒霉吧。童依依摸摸鼻子,既然李sir不在,那么她还是赶紧离开这里,顺便洒点盐巴,去去晦气。

    才打算转身离开,脸却猛然被一只大手扯住!“痛啦!”她怒不可遏。她的脸才被狗踩过耶!现在被他如此用力地一捏,实在是有够凄惨的“你干吗啊?我都不打算追究了,你居然还敢捏我。”他的恶劣程度,已经不是普通级的了。

    “你——”莫兰卿俯下身子,过于直接的视线直直盯着面前的人。这张脸,越看越觉得似曾相识曾经在记忆深处的小小容颜。

    “怎怎样!”虽然他和她有仇,不过被一个如此帅气的男人盯着,还是让她说话不小心地结巴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漂亮的眸子微微眯起,他盯着她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干吗要告诉你哎,痛痛痛啊!”话还未说完,童依依便忍不住地痛呼道,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很没品地在拉扯着她柔嫩的脸蛋。

    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华丽而低沉的声音再一次问道。

    “童童依依。”某女心不甘情不愿地报上了自己的大名,毕竟,比起一个名字,还是她的脸皮重要得多。

    “依依”莫兰卿喃喃地念着名字,似在研究着什么。

    如夜风般的声音,有着说不出的性感味道。

    “咕噜!”忍不住咽了咽喉间的口水,童依依不断地考虑着她现在该是和帅哥来个四目对望,还是转身夺门而出。

    “啪!”门被推开的声音打破了短暂的沉寂,高挑的身影站在门边,在看清了房间内的人后,咆哮声陡然迸发——“童依依!”

    被炮轰绝对不是一件好事,被一个耐心奇差无比的男人炮轰就更不是一件好事了!。

    “这是你这个月第几次迟到了?我记得前天你还给过我保证,说下次绝对不会迟到,结果呢,两天都不到,你竟然又迟到了!”噼里啪啦的吼声,从刚才到现在还没停过。

    “那个李sir,我”现在好像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吧,难道他没看到她正被人捏着脸吗?。

    “我什么我,你难道不知道你的迟到记录已经足以构成你被炒鱿鱼的原因吗?”口水继续狂喷着。

    “这这”她也不想的啊。

    “每次让你办事,总是会出问题,真不明白我当初怎么会选你进了广告部。”来应征的人多如牛毛,偏偏他选了根烂草。

    李世辉一边说着一边拿起桌上的茶喝着,以补充着自己流失的水分。碰上这样的员工,不知道是不是合该算他倒霉。

    不过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转头看向了正一边一手捏住某女脸颊的男人,他奇怪地问道。平日只会窝在47楼的男人,现在居然主动出现在了他的办公室里,实在让人有点呃,受惊吓。

    更让他诧异的是,兰卿和童依依此刻的暧昧姿态,虽然算不上唯美,但是也足以让人想入非非了。

    “来找你。”松开了双手,莫兰卿淡淡道。

    呼!她的脸总算暂时得救了。童依依抚着自己的双颊,长长地喘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找我?”李世辉一愣。

    “我记得你曾说过你养过狗,应该知道狗要如何养吧?”他说明了来意,毕竟他从来不曾养过任何的东西,听取别人的经验是必要的——虽然世辉养狗似乎是七八年前的事了。

    “养狗?!”诧异的声音立刻提高到了八度以上,李世辉不敢置信地瞪着好友“别说你要养狗!”两个人认识到现在也快十年了,他自然知道兰卿的喜好。

    “汪!”像是在回应李世辉的诧异,窝在角落的小黑吠了一声,成功地让对方发现了它的存在。

    “真的是狗!”两只眼珠几乎快瞪出了眼眶,若非亲眼所见,恐怕打死他都难以相信“你你要养这只狗?”

    “只养三个月。”莫兰卿弹了弹手指。

    “真难得,我真没想到你这辈子居然会养宠物。”某人还沉浸在震惊之中。

    如果可以的话,他也不想养这只笨狗,莫兰卿没好气地皱眉。小黑每每看了他,除了发抖还是发抖,连狗食都吃不下,才短短几日,便消瘦了一圈。使得他不得不怀疑,三个月后,这条狗是否还有命在。

    这里应该没她的事了吧,童依依眼珠转了一圈,抬起脚步向着办公室的门边移动。现在她最需要做的,就是拿镜子研究一下自己脸上的伤势。

    小步的移动,距离门边还有五步、四步。

    “童依依!”咆哮的声音又再次响起,李世辉眼角的余光,很“巧合”地看见那正准备溜出房间的身影“我还没说完呢,你居然敢溜!”

    “哎?”她眨眨眼,她只是不想“打扰”他们的谈话而已吧。

    “过来,我还有事要”一只大手拿着文件夹才准备敲上这个不长进女人的脑袋,却被另一只手在半空中挡住。

    “兰卿?!”李世辉疑惑地瞅了瞅好友,除了公司的事情,对其他事物向来只当空气的兰卿,居然会。

    该不会是——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发生了?。

    他挑挑眉,有些好笑似的看着好友,而莫兰卿,诧异地看了看自己的手,随即撇撇嘴,把目光转向了窗外。

    “李sir。”这下换成童依依不明所以了。两个男人,一个看着窗外,似乎在欣赏着无限风光,而另一个,则像研究白老鼠一样的眼光,来来回回地在她和这个名叫兰卿的男人身上打量。

    “对了,我要你去拿的照片呢?”终于,李世辉研究结束,清了清喉咙问道。

    差点忘了,她来办公室找李sir的目的就是交照片“在这里,在这里!”童依依赶紧从包包里拿出了一叠照片交给上司。这些是她从经纪公司那里取来的艺人照片,以供上司选择下一季度公司广告中的人员。

    “暂时没事了,你先出去吧。”接过照片,他挥了挥手道。

    这么说可以远离炮轰了!一得到允许,童依依赶紧蹿出了办公室。

    “哇,依依,你总算出来了啊!”一见生还者出现,同事们纷纷围了上来。

    “没出什么事吧?据说莫经理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人打扰。”一旦触犯禁忌,下场绝对会很惨。

    “还有,刚才李sir的吼声好大,我们在办公室外都听到了”

    七嘴八舌,尚不足以形容喧哗之声。

    “我”童依依舔了舔唇。

    “对了,你的脸怎么了?好大两个红印啊。”小田眼尖,最先发现了童依依脸上的异样。

    丢脸啊!她都不好意思说出这是被狗踩的狗爪印。

    “佳惠,有镜子没?”她问的是同事佳惠。

    “有,有,你等等。”佳惠赶紧从抽屉里拿出了一面小的梳妆镜递给童依依,同时不忘补上一句“依依,你该不会是被莫经理给打了吧?”不过这两个红印,怎么看也不像是巴掌印啊。

    没回答佳惠的问话,童依依只是一个劲地盯着镜中自己的脸颊,嫩白的双颊,两个红印正赫然醒目地印着,甚至还有几丝轻微的破皮之处。

    真的是刺眼得很!。

    可恶的恶犬,下次别再让她看见了,否则她绝对会把它煮了吃!。

    “你很奇怪!”办公室里,李世辉沉默了半晌,终于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身子重新坐回到了沙发上,莫兰卿右手枕着下颌反问道。

    “因为很少看到你会理睬女人。”至少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兰卿的手距离女人的脸是如此之近。

    “只是没兴趣罢了。”莫兰卿懒懒地回道。

    “是严重的兴趣匮乏吧。”李世辉挤眉弄眼道“你知道吗?我甚至还一度以为你是玻璃圈中的一员呢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眉眼一抬,他瞪了对方一眼。玻璃,真亏他想得出。

    “呵呵,当我没说。”干笑两声,李世辉很识趣地转移话题道“对了,你怎么会和依依撞在一起?”

    “她似乎是来办公室找你吧。”莫兰卿想了想道“而之前我正躺在沙发上小睡。”

    “你在睡觉?”李世辉咋咋舌。

    “是又怎么样?”

    不怎么样,只不过被人搅了清梦,兰卿居然没有发火,着实出乎了他的意料。想来想去,只有一个可能。

    “兰卿!”李世辉走近好友身旁,拍了拍莫兰卿的肩膀“难得看到你对女人有点兴趣,身为朋友的我真是高兴啊。”他说得激动万分。

    自初中开始,倒追兰卿的女人就不计其数,可是落花有意,流水无情,以至于活了20多年,莫兰卿的恋爱经验几尽于零。

    可以想象,若是莫家上下知道这事,八成会放鞭炮庆祝一番。

    “虽然童依依平时老是迟到,办事又容易出错,不过人还算淳朴,为人也没什么心机。”而唯一“重大”点的缺点,则是太过“好色”但凡是有点姿色的,都难逃脱被她揩油的危机。

    不过任何事情都是一体两面的,另一方面来说,这也能算是兰卿的优势。起码兰卿的“美貌”当年可是风靡全校啊。

    他对她有兴趣吗?长长的睫毛盖住了眼帘,莫兰卿垂下眼眸,瞥向了自己的膝盖。

    有兴趣,又是否就代表着喜欢呢?一个急惊风一般的女人,也是第一个对着他大吼大叫的女人。

    “若是我说,我对她没兴趣呢?”眼眸微抬,他看着好友道。

    “你是吗?”李世辉挑眉反问道。

    莫兰卿抿了抿唇“她很像某种动物。”俏丽的短发,圆滚滚的眸子,还有那变化迅速的表情,真的是很像某种动物“而我,对动物一向都没耐心。”

    “可若是碰到自己喜欢的动物呢?”

    “我不会那么轻易就喜欢上动物的。”

    “很多事情都是很难预料的。”李世辉意有所指,又瞥了一眼正缩在角落的小黑“这狗似乎很怕你。”“嗯,它是挺怕我的。”莫兰卿点头道。

    李世辉指了指正缩在角落里的小黑道:“怎么会想到养狗?”他很好奇。

    “是白蝶的。”如果不是为了两个月的假期,这只狗早就被他扔出窗户了。

    原来是莫姐的宠物狗“其实狗狗很好养的,只要你有耐心驯服它,那么它自然会对你忠心不二了。”李世辉开始发表自己的养狗心经“不要恐吓它,也不要威胁它,更不要对它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;要用耐心去培养它,当然,偶尔也得摆出一些主人的威严”

    碎碎念的声音,开始滔滔不绝,压根不在意身旁的人一脸鄙夷的神色。

    看来兰卿是到了养宠物的时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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